列印


議案屆次別 議案-第3屆第3次 大會類別 臨時會
審查會別 保安案號 9
提案類別 議員提案
來文日期
來文字號
提案單位/人 Ingay Tali 穎艾達利
連署人 陳秋宏、李啟維、郭鴻儀、沈震東
主旨 建請層轉交通部公路總局完備「監理服務網」對外籍申領者服務及內容。
說明 一、本席接獲本市外籍工作者反應,謂以:『欲往監理站考取機車駕照,查詢「監理服務網>考試報名>機車駕照考試須知」僅說明需攜帶經許可停留或居留一年以上之證明。惟於現場考照時,卻被告知除正本外仍須備影本方能作業。復因該外籍人士考照當日監理站未提供影印服務,渠僅能離開監理站另覓影印處後方得完成報考程序,至為不便。』本辦公室一併查閱「監理服務網>考試報名>汽車駕照考試須知」,身分證明文件亦未詳細說明正、影本皆需。有關未確實說明所需攜帶證件之細項,還請提案交通部公路總局,以免造成本市外籍工作者考照不便(詳如附件一)。
二、經查,前述網頁確實未詳列需求證件細目,且該「監理服務網」之「英文版」網頁亦僅在「網站及系統介紹」、「駕駛須知」等提供英文介面,而無報考汽、機車駕照及應備證件等資訊之英文譯文(詳如附件二)
三、另查,該網站之英文版頁面,網頁介紹之用字有兩處使用province(省)及provincial(省的)作為英文選字,恐有造成外國人士誤解本國立場之虞,建請立即修正(如附件三)。
辦法 如案由及說明。
委員會審查日期2019/8/20
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。
大會決議日期2019/8/23
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。
發文日期2019/9/3
發文字號南議保安字第1080007706號
辦理情形 本案經市府108年9月9日府交裁字第1081017976號函復:
1、案前由本府於108年8月21日以府交裁字第1080978314號函請交通部公路總局研議辦理情形,該局於108年8月26日以路監駕字第1080100866號函復如下:
(1)反映監理站未提供影印服務致不便考照1案,經查各監理機關均有提供影印服務,供考照民眾使用;另因監理查詢系統無法查詢外籍人士相關資料,故需外籍人士證件影本存檔,以供日後建檔及查詢備案使用。
(2)有關監理服務網英文介面,無報考汽、機車駕照及應備證件等資訊之英文譯文,將於該頁面加註(Documents Required When Applying to Take Driver's License Test:1.Alien Residence Certificate (ARC) with validity of over six months.(the date of issuance to date of expiry must be over six months);2.Three Recent Photos (taken within the past 6 months, front view of face without hat, 1 inch),俾利外籍人士備考需要。
(3)另網站之英文版網頁介紹之兩處用字,業經審視擬更改province為nation及provincial為national,以利外籍人士了解我國立場。
2、查交通部公路總局刻正洽廠商辦理網頁修正作業,本案後續將由本府追蹤該局辦理進度。
----------------------
本案經市府108年12月5日府交裁字第1081370562號函復:
(函復內容詳如夾檔)
議會附件一 下載 下載 下載